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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与信:一个千古话题

周立文 《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6日 02 版)

 

    孔子的学生孺悲名声很不好。他去拜见孔子,孔子称病不见。当孺悲准备离去时,却听见老师在屋里一边弹琴,一边唱歌。——我没病,我只是不想见你。

    类似故事也发生在孟子身上。孟子77岁那年到了齐国,齐威王召见他,他想让齐威王来见自己,于是称病不往。第二天,他即出门吊唁东郭氏去了。——“叟不远千里而来”,你齐威王摆什么臭架子?

    儒家两代圣人这种如今看来像是演戏的做派,就是要表现诚信。即便是迫不得已撒了谎,也要亲自揭穿这一谎言。

    诚与信的概念并非源自儒家,但它却是儒学最根本的教义之一。在仁、义、礼、智、信这“五德”中,“信”虽然排在最后,却是道德的基础。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无信之人,根本谈不上仁、义、礼、智。

    “信”字,由人和言组成,“人言为信”。信,要求说话诚实可靠,不说大话、假话和空话;要求言必行,行必果。

    诚,宋代理学家朱熹解释为“真实无妄之谓。”诚,要求人们修德做事,必须做到真实可信,反对欺诈和虚伪。

    《说文解字》中注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二字,意义是基本相同的。

    诚信,是为政之本。成书于孔子之前的《左传》中即有“信,国之宝也”的说法。有人曾经问孔子治国的法宝,孔子道:足食、足兵、民信;又问如果三个东西必须去掉两个,那应该保留哪一个,孔子果断地说:民信。可见在老夫子的眼里,诚信是比粮食和军队更重要的东西。

    国家的意志是通过法律和政策表现出来的,法之既立,必须不折不扣,不分贵贱人等地实施,否则国家便会失信于民。商鞅初变,没人相信新法能贯彻,为了取信于民,商鞅做了两件事:一是在城门立一竿子,悬赏50金,招人从城南搬到城北,有人遵命行事,于是得到了赏金;二是公子犯法,商鞅把公子师傅的鼻子割了。

    试想,如果一部法律颁布实施之后却得不到维护、遵守,人们必然看轻它,进而践踏它。

    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诚信社会的建立,是以物质和文化为基础的,同时它又将反作用于社会。100多年前,英国传教士吉德来到中国,他发现当时的中国人对待“公私道德,往往与真正的诚挚守信形成截然对立,以至于任何一方都可以选取中国人的言行不一、口是心非作为嘲讽他们的生动材料”。

    如今,中国已经成为自强自立的世界大国,在温饱问题解决了之后,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在这种大背景下,我们应该更高标准地构建自己的道德壁垒。而诚信,则是这道壁垒的基石。

    诚信,是企业成功的保障。对于企业而言,依靠欺诈和设置陷阱,有可能赚得一些小钱,却无法获得真正的成功。李嘉诚曾经说过:“有些生意,给多少钱我都不赚;有些生意,已经知道对人有害,就算社会允许去做,我也不会去做。”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地方制假售假成风,有些人赚起钱来,什么道德约束、法律制度,统统忘之脑后。由于不讲诚信,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者有之;坑蒙拐骗、赖账不还者有之;欺行霸市、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毁坏他人声誉者有之;大做虚假广告、以不正当手段推销者有之。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经济秩序,也败坏了整个社会风气。回过头去看,那些企业有哪一家真正做大做强了?

    诚信,是婚姻与家庭幸福的保障。婚姻的基础是感情,感情的基础是诚信。同床异梦,缺少忠诚的夫妻不可能长久;同样,家庭成员相互欺瞒、缺少信任,家庭也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

    诚信,是修身养性的法宝。对于个人而言,诚信首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言行一致,有诺必践;二是不欺人,亦不自欺;三是闻过即改。古时所谓的君子,岂止是学识渊博?他们使人敬仰的,是超出一般人的道德水准。

    诚信这一千古话题,今天谈论起来有着更为深刻的现实意义。我们的各级政府需要维护应有的公信力,我们的社会需要和谐,我们的企业需要发展,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诚信地生活着,共同组成一个和谐、美好、无欺的国家!

    诚信·格言

    内不欺己,外不欺人。

    ——孔子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1-05/26/nw.D110000gmrb_20110526_3-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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