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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严酷,祸在不远

刘余莉教授主讲 

  
  《群书治要译注》二十卷补的《汉书(八)》上,就记载着一个酷吏严延年的故事。严延年身材短小,却精明强悍,办事灵活快捷,即使是历史上以精通政务着称的子贡、冉有也未必能胜过他。他作为一郡的长官,他的属下凡是忠诚奉公的,他就会像自家人一样优待他们、亲近他们,且一心为他们着想,居官办事也不顾个人得失,所以在他管辖的区域中没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但是,严延年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他痛恨坏人、坏事太过分了,所以被他伤害的人很多。他尤其擅长写狱词以及官府的文书,他想要诛杀的人就亲手写奏折。因为他很擅长写狱词、奏折,所以上面核准判定一个人的死罪,很快就通过了。因为他狱词写得很好,大家觉得很有道理,所以就把这个人很快判成死刑。到了冬天要行刑的时候,他就命令郡下所属的各县把这些囚犯都押解到郡上,集中在郡府统一处死,一时血流数里。为此,这个郡里的人都把他称为“屠伯”。这个“伯”就是老大的意思,说他是屠宰的老大。结果在他的辖区里,“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全郡上下都一派清明。有一次,严延年的母亲从东海来看望他,本来是想和他一起行祭礼。但是,她到洛阳的时候,正好碰上严延年在处决犯人,她一看血流了好几里地,很震惊,于是就住在了道旁的亭舍,不肯进入郡府去住。严延年出城到亭舍拜见母亲,但是母亲却关门不见。他在门外脱帽叩头,过了好一阵母亲才愿意见他。见了面,母亲就斥责道:“你有幸当了一郡的太守,治理方圆千里的地方,但是没有听说你以仁爱之心教化百姓,保全百姓让他们平安,反而利用刑罚大肆杀人,以此来建立威信。难道身为百姓的父母官,就应该这样行事吗?”他的母亲深明大义,知道他做得不妥当。严延年就赶忙向母亲认错,重重地叩头谢罪,还亲自为母亲驾车,把母亲带回郡府去住。祭祀完毕之后,他的母亲就对严延年说:“苍天在上,明察秋毫,岂有乱杀人而不遭报应的?想不到我人老了,还要看着壮年的儿子身受刑戮。”在这个时候,他的母亲已经预测到他以后结果一定不会很好。她说:“我走了,离开你回到东边的老家去为你准备好葬身之地。”他的母亲回到家乡,见着他们同族的兄弟,也把以上的这些话讲给了他们。过了一年多,严延年果然出了事。东海郡的人没有不称颂严延年的母亲贤明智慧的。


  这一段话就是告诉我们,凡是古代深明大义的人,都知道“上天有好生之德”。那么我们从政,一定要顺应天道,要以仁恕之心待民,不能够过于苛刻。为什么是这样的?因为他是百姓的父母官,所谓的“民之父母”,本应爱民如子,哪有父母官对儿女这样屠戮的呀?如果他把人民放在了自己的对立面,把能够逮捕多少人、杀戮多少人作为自己的功绩去称颂,毫无怜悯之心,这个是与天道不相符的,结果一定不是很好。所以古人看到他的所作所为,就能评价出他的兴衰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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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摘自 群书治要十讲 刘余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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