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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讲“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

钟茂森博士主讲    编辑:弟子规公益网

  
   《弟子规》里面又讲到,“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这个讲承诺,如果事情不是正义的、适宜的,我们不可以随便轻率的承诺,如果承诺了,之后进退两难,很为难。在“雍也篇第六”我们看到一章讲到,“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季氏就是季氏家族,当时孔子做鲁国的司寇,因为季氏专权,所以孔子很不满,于是辞了职务,离开鲁国,闵子骞也跟著辞去职务。当时闵子骞做季氏费(音必)邑的宰官(这个不念“废”),他辞职之后,季氏很想留闵子骞继续做费宰。季氏就请人去邀请闵子骞,闵子骞当然是不想做宰官,他跟来请的使者讲,“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闵子骞讲,“你回去跟我辞退这个邀请,我不会做的。如果你再回来邀请我,我一定会去到汶河上面”。汶河在齐国边缘的地方,他这个意思是讲,如果你再来找我,我就会逃到齐国去,不会再做费宰。他不承诺、不答应季氏,因为季氏当时不义。蕅益大师在评价闵子骞这里讲,“有志气,有节操”。不但是对不义的事情不能够随便的承诺,即使正义的事情、正当的事情都不可以随便承诺,因为怕做不到。孔子曾经讲“子路无宿诺”,孔子的弟子子路,他从来不会预先太久的时间就答应别人,“宿诺”,宿是一夜,隔夜的承诺都未必能够做到,子路是不会隔夜去承诺他人的。从这里看到,子路是一个“言忠信,行笃敬”的人,真正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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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摘自《君子修身之道—由弟子规入论语》57-05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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