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记》里面,司马迁先生说道,“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所以这个礼教,它是防范于未然,他懂得从小用礼教,让他不会放纵自己的习气跟欲望,人都懂得规矩,五伦,和睦相处。整个伦常教化都属于礼教的部分。法律是在施于人的行为都已经偏颇了,必须用法律来制裁他。所以法律比较看得到,你犯了什么法判什么刑,这个比较容易看出来,已然之后。可是问题是当人他的习性已经养成,他控制不控制得住自己?请问大家,犯法的人知不知道他那个行为是错的?知道。有很多司法界的人都会觉得说,这些犯罪的人就是因为不懂法律,所以多给他们上法律常识。我相信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犯罪的人,都知道这么做不对,可是他为什么还做?他控制不住欲望了。所以礼教伟大就在这里,禁于未然。你说一个人处处替人着想,他怎么可能去伤害别人?处处恭敬人,他怎么可能去对人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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