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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知道身上有过恶却不能够更改是最大的忌讳

刘余莉教授

 
    在《群书治要·鬻子》上有这样一句话,说“大忌知身之恶而不改也,以贼其身,乃丧其躯,有行如此,之谓大忌也。”就是人最大的忌讳,就是明明知道身上有过恶,但是却不能够更改,这样就会贼害了自己的身心,乃至丧失了生命,一个人有行为像这样,确实是人生的大忌了。这个告诉我们什么?“知耻近乎勇”,人要懂得知耻。当然说到改过这个字,我们想到了《了凡四训》他改过的经历。在《了凡四训》上就记载著袁了凡先生在年轻的时候,仕途不是很顺利。他在后来求学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位云谷禅师,教导他改过自新的方法,让他反省自己到底有什么样的过失,导致了仕途的不顺利。结果这个了凡先生很难得,他一听到这样的劝告,马上就认认真真的反省自己,看看自己究竟有哪些过失。结果他在反省的时候这样说到,他说“我福分很浅薄,又不能多做好事,积功累德,为我享受那个大的福报奠定一个基础;加上我做人没有耐心,又不能够宽容别人,因为他自己很有才华,自己的才华往往掩盖了别人的才华,让别人的才华不得发挥;说话不经大脑,直心直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也不知道这句话对别人产生怎样的影响和伤害;还轻易的来谈论别人的过失、施政的得失等等。”像《弟子规》上说,“扬人恶,即是恶;疾之甚,祸且作”。经常谈论别人的过失,不小心被别人听到了,人家知道你在背后说他的过失,就对你非常的痛恨,无形之中也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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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摘自刘余莉教授演讲录56-138-0002 2013/4/20   
感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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