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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则致其哀 祭则致其严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蔡礼旭老师讲述

 

  “丧三年,常悲咽”,这是对父母已去世者而言。《孝经》云:“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我们用恭敬心,用让父母欢喜之心奉养父母;“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就是在办丧事的时候,我们要感怀父母的恩德,在祭祀的时候要很庄严肃穆,不忘父母的教诲,这是一个孝子应尽的本分。所以丧礼要办得庄严肃穆,不要吵吵闹闹。有人办丧事还请一大堆人来帮忙哭,这没有意义!心应常记父母的恩德。欧阳修有一句很好的教诲:“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祭祀祭得多好,不如在父母生前好好奉养,更有意义。生前不奉养,死后花一大把钱,那真是太颠倒了!

  所以父母健在,我们要非常珍惜,好好奉养;父母走了,我们也会觉得很踏实、很安慰,毕竟我们尽力了。古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样的遗憾绝不能让它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如果您的父母已离去了,您可不可以再尽孝心?当然可以,只要你尽心尽力“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就能“以显父母”。而且我们又尽心尽力把自己的孩子教好,让我们家族的血脉愈来愈好,这也可以告慰父母在天之灵。所以丧礼办得庄严肃穆,可以依照父母的心愿来做。而我们可以透过丧礼来缅怀父母一生对这个家族所做的贡献,以及传达父母对我们这个家族的期许。

  “丧三年”,这是古代的礼仪,要服丧三年的时间。“常悲咽”,很多的人就说:“要哭三年,那不累死了!”所谓是依文解义,圣贤人都会喊冤枉!常悲咽是一个孝子自然而然就会有的情绪。因为孝子几十年来念念都把父母的恩德放在心上,一旦父母离去,就很难接受,只要一想到父母,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所以“常悲咽”。因为有这种感怀之情,才会“居处变,酒肉绝”,所以“礼”其实是发自一个人的内心,自然做出来的。父母都离去了,他还会去花天酒地吗?不可能的。父母去世了,所以“居处变”,自然而然远离挥霍、酒肉,所以“酒肉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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