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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德篇 . 礼篇(12礼) 【第十一个故事】   
 

 
 媛 不 违
 
诗曰:楚媛八岁, 忧侍庭闱, 勤苦好礼, 行之不违。
 
    唐朝纪王李慎的女儿名叫楚媛,封做了东光县主。当楚媛八岁的时候,纪王生了疾病,她心里忧愁得连饭也吃不下去,她的父亲看着她年纪很小,很可怜她,就骗她说:“我的病已经好了。”楚媛仔细看着父亲的脸上还带着病色,幼小而聪明的她知道父亲的好意,心里依然忧愁。后来年纪长大了,嫁给裴仲将做妻子,她服侍婆婆像在家里服侍母亲一样;对待丈夫好像宾客一样地尊敬;与妯娌很和睦;对待晚辈和下人们的态度很慈爱。当时皇亲国戚的生活都非常奢侈,大家比富竞奢,他们见了东光县主很俭朴,对她说:“一个人在世上,只要适意就好了,你何必独自这样勤勤俭俭、辛辛苦苦呢?”楚媛回答他们说:“我从小就喜欢讲礼法,现在我照着去做,不违背礼法,那我的志愿达到了,岂不是更适意么!妇人家恭谨谦逊的行为,就可以成就好的德行,有了骄奢放纵的行为,就能败坏她的名誉,况且富贵和恩宠,得来很容易,失去也是容易的,哪里可以依靠它去欺凌别人呢?”
【注释】①闱:wéi,古代宫室的旁门。②裴:pé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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