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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塾教学法》之《父师善诱法》

清·唐彪 辑著

 

目 录

介绍 仇兆鳌序 毛奇龄序 凡例
父师善诱法(上卷)
(一)父兄教子弟之法 (二)尊师择师之法 (三)学问成就全赖师传 (四)明师指点之益
(五)经蒙宜分馆 (六)师不宜轻换 (七)学生少则训诲周详 (八)教法要务
(九)读书分少长又当分月日多寡法 (十)父师当为子弟择友 (十一)损友宜远
(十二)劝学 (十三)字画毫厘之辨    
父师善诱法(下卷)
(一)童子初入学 (二)童子最重认字并认字法 (三)教授童子书法 (四)童子读书温书法
(五)读书讹别改正有法 (六)童子读注法 (七)附古人大文与注分读法
(八)附《四书》正文大注小注字总数 (九)觅书宜请教高明 (十)背书宜用心细听
(十一)读书总要 (十二)童子学字法 (十三)童子宜歌诗习礼 (十四)童子讲书复书法
(十五)童子读古文法 (十六)童子读文课文法 (十七)改文有法 (十八)童子宜学切音
(十九)教学杂条      
:不习举业子弟工夫 :村落教童蒙法    
       
 

介绍

    清人唐彪,号翼修,浙江人,辑著有《父师善诱法》、《读书作文谱》、《身易》等。
    《父师善诱法》阐述了儿童教育的理论及方法,以论教法为主,主张“善诱”为“教学”之本,处处体现指导学习方法、养成学习习惯。唐彪认为,儿童教育首先要重视家教,家长要为儿童择师选友,以端蒙养之正 ,他提倡顺应儿童的天性,寓教于乐,主张根据儿童年龄和生理特征因材施教。蒙学之时着重抓诵读、习字、认字等,教学上要讲究方法,循序渐进。上卷分别论述了教师、学校、学生、教法、教学序列、教材等,下卷着重从指导学生掌握学法的角度,分别论述了诵读、记忆、理解、选书、学书法、审美、口讲、勤问等学习方法 。
    唐彪初以《父师善诱法》名其书,合刻重印后则常称为《家塾教学法》,毛奇龄序中提到“其书旧名《家塾教学法》,吾愿受其书而求其法者”,包括《父师善诱法》、《读书作文谱》二书。
    我们在整理过程中,参考结宦、文盛堂等几种版本的册子,互相参照,力求成为一个较为完整清楚的本子,为大家提供参考!由于我们才疏智浅,文中必有错误之处,还请读者给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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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兆鳌序

    古之养士者,习之以《礼》、《乐》、《诗》、《书》,而复娴之于射御书数,盖道德才艺,本末相须,而不可以偏废也。今世竟尚文艺,而于《少仪》、《内则》、《弟子职》诸条,漫不加意,此人心所以日放而人材所以日降欤。近经部议颁行朱子《小学》,俾童子有所取则,日孳孳于明伦正身、嘉言懿行,诚朝廷育才盛事也。自此家读其书而敦本尚实,可谓得所先务矣。倘于游艺一途犹然荒疏,涉猎不能竟委穷源,又安所得华国文章,振风会于日上哉?此唐子翼修教法、书文谱二书之所由作也。翼修金华名宿,胸罗万卷,而原本于道。向者秉铎武林,课徒讲学,人士蒸蒸蔚起,其所著学规二书,详而有法,自延师受业以还,先令穷究经史,次及秦汉唐宋之文,莫不有条绪可依,而循途易致。且于执笔临池,吟诗作赋,兼能旁通,曲畅其指。而于制举之文,尤注意焉。盖养其根而俟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不汲汲于为文而文愈工,此唐子辑书之大意也。今日学堂中诚得二书,以资教学,则文有根抵,不为一切影响恍惚之谈,其有功于文艺,不已多乎!余谓是书当与《小学》并行,一则砥行饬躬,以养其德性;一则博学多能,以扩其才华,异日立乎庙堂之上,言吐经纶而文垂金石,则唐子之所以造就学者,又岂浅鲜乎哉!
    康熙戊寅岁孟夏月甬江年家眷弟仇兆鳌顿首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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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奇龄序

    古者教子弟之法,师以三行,保以六艺,未尝专主呫哔课诵及授简笔之事,惟天子诸侯及乡大夫元士之适子,则有六书九数典文简策诸务,行于虎门,令其娴习之,以为他日用世之籍也。今世则不然,学校之造士,文衡之选士,全以是物之优劣为进退,则又无 分贵贱少长,皆为最急之务矣。濲水唐先生献策长安,出为师氏者若干年,历东西两浙人文会萃之所,皆座拥 臯比,令馆下诸生执经北面,其为三物六德兴起后学者,既已习之有素,且艺文灿然,见诸法则,所至省课诸生皆视效之,此真见诸行事,未尝仅托之空言者 尔。乃睥睨之间,拂衣归里,复取平时所为《读书作文谱》、《父师善诱法》二书梓以行世,其间讲求之切,择取之精,一字一注,皆有绳检,所谓哲匠稽器,非法不行者非与!夫弓冶之后,必有箕裘,世家子弟,皆有承授。先生席累世勋贤之裔,守其青箱,传之不坏,今即以其所世嬗者,公诸海内,盖不自私其美,而教化乃广大焉。或疑先生以师保之尊,久历 庠序,兴德兴行,归田而复取呫哔课诵之法,谆谆留意,似非要务。尝读伏生《大传》及班掾《食货志》,知乡大夫归田,每出而为闾党师,谓之上老,终日居里门右塾,以掌诰诫。先生之著二书,抑亦乡大夫居塾之遗情也乎?故其书旧名《家塾教学法》,吾愿受其书而求其法者,由此渐进于诚正修齐,以为治平之本,安见二书不为大学之先资也乎!
    康熙己卯季春月年家眷弟毛奇龄顿首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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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古人之言,有一篇合发数理者,难以混入一类,愚为之分析隶于各类之中,非敢轻为割裂,盖欲分类发明,不得不如此也。
    一、天下之理有归一者,亦有两端者。归一者易见,两端者难明,大舜、孔子每加意焉。是书于古人之议论有不同者,必两存之,更为之分析其理,而斟酌取中,知偏见不可以为法也。
    一、凡一人立言,不无遗漏,惟集众美补其欠缺,汇集成编,庶几详备。故二书不欲尽出于已,而多引他人之言也。
    一、凡书分类成卷,则事理会于一处,可以比拟而识其理之深浅,言之纯疵,存精去粗,所集之书始能简约。二书初所集古人成语与自己所著共二十五万馀言,类聚一处,比其高下而删汰之,仅存九万馀言。故欲书详备而仍简约,必不可不分类也。
    一、凡书虽极明极浅,然初学必不能解,须父师为之讲明,乃能领略。不然,虽列在案头,亦如无有二书。虽不敢云佳,然颇有可采。父师能破 除俗见,虚心细阅,择紧要者另作标记,另加圈点,与子弟讲究,则读过经书,一经解说,便能触类推广,悟所未言,可省却数数讲求也。至于文章,则不但易解,而且易做矣。信如此,则讲解似属不可已也。
    一、凡古人片言只字,必有所为而发。殚思竭虑,始笔于书,引用其言,安可没其姓氏?近见辑书者,一书之中,无非他人议论,而卷首但列己名,使未见原书者,竟以为是其所著。噫!窃人之长以为己有,盗名诚巧矣,亦思作者精灵不灭之神,岂肯甘心。而冥冥之报密且严乎! 管登之曰:“名根未尽,慎毋著书,人间之墨迹未干,天上之罪案已定。”盖谓其以穿窬之心,行穿窬之事。盗人学问才名,为上帝所深恶,玄律所不宥也。愚于二书,凡引古人之言,或词晦、或语 俚者,每为之润色,间有润色过半者,必仍列其姓名,不敢奄为己有也。
    一、世风不古,坊间但见一书既行,即请人将书改头换面,挪东入西,或全偷,或半窃,或剿袭三四,称纂称辑,或称辑补,称纂著,没人之名,冒为己有,刻成庸陋之书,以欺世觅利。不数年间,效尤叠出,原书面目杳然无存。兴言及此,深可痛心。二书不禁人之翻刻,但禁人之盗窃。倘有蹈此者,无论目前后日与年代深远,必以盗窃鸣究,更将其盗名丑态著之于书,遍告四方也。
    一、徐伯鲁《文体明辨》,毛西河、朱竹垞二先生俱谓不宜纂入书内,以其言多有未当也。余悉改去之,纂其是者,取其有裨于浅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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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师善诱法(上卷)

(一)父兄教子弟之法

    唐彪曰:父兄教子弟,非仅六七岁时,延塾师训诲,便谓可以谢己责也。必多方陶淑,于幼稚时即教以幼仪,稍长择明师与之斟酌尽善课程,某书为正课,某书为兼课,某书读毕,某书继之,文在其中。通体定其正兼、先后,使确有成规可守,则所学自然允当矣。更择良朋切磋夹辅,必不使亲近狡仆损友,导之以色声,并诱其嬉游博奕。如此则子弟之学必有成,庶可谓克尽父兄之职也。
    唐彪曰:父子之间,不过不责善而已,然致功之法与所读之书,不可不自我授也,故孔子与伯鱼,亦有读《诗》读《礼》之训。今怠忽之父兄,不能设立善法教其子弟,又不购觅好书与之诵读,事事皆委之于师,不知我既无谆切教子弟之心,师窥我意淡漠,恐亦不尽心训诲矣。
    唐彪曰:父兄于子弟课程,必宜详加检点。书文间时当令其面背,文艺间时当面课之。如己不谙于文,当转质之于人,始知所学之虚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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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尊师择师之法

    唐彪曰:富贵之家姑息子弟,必欲他人来家附学,不欲子弟外往,又多存尔我之见,与人稍不相合,明知其家延有明师,不屑令子弟从游。甘心独请先生,不思一人独请,束修未必能厚,应请者未必名师,偶或名师曲意俯就,然终岁所入,不能给其一家之需,虽欲精勤严厉,尽心教迪,不可得矣。故诚心欲教子弟者,必不可姑息子弟,更不多存我见,宜与亲朋联络,虚心延访,同请名师,彼此互相趋就,虽所居少远,往来微艰,不可辞也。古人千里寻师,尚不惮远,何况同乡井乎?
    唐彪曰:人仅知尊敬经师,而不知尊敬蒙师。经师束修犹有加厚者,蒙师则甚薄,更有薄之又薄者;经师犹乐供膳,而蒙师多令自餐,纵膳亦亵慢而已矣。抑知蒙师教授幼学,其督责之劳,耳无停听,目无停视,唇焦舌敝,其苦甚于经师数倍。且人生平学问,得力全在十年内外。《四书》与本经宜熟也,馀经与后场宜带读也,书法与执笔宜讲明也,切音与平仄宜调习也,经书之注,删读宜有法也。工夫得失全赖蒙师,非学优而又勤且严者,不克胜任。夫蒙师劳苦如此,关系又如此,岂可以子弟幼小,因而轻视先生也哉!
    唐彪曰: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是师必以学问优为胜也。今人第谓蒙师贵勤与严,不必学优,皆属偏见矣。惟于三者兼备,乃明师也。人无择师之识,欲为子弟择师,不宜止询一人,恐其人以所亲所友荐,或过揄扬,未必得实,必再加体问,果学优而又严且勤者,方令子弟从游,庶几其可乎。又毛稚黄曰:大抵举子业求正于先达最善,先达举业过来人也。若为子弟择师,自己不能别其贤否,以其人之文质诸先达,先达赞其文,则知其造诣正矣。此亦择师一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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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问成就全赖师传

    唐彪曰:师之关系至重也,有孔子而后有七十二贤,有二程而后有三十高弟,有朱吕讲学于丽泽(书院名),而后金华诸贤哲后先相继迭出而不已,非得师成就之明验乎!古人云:得决归来好读书。人亦曾细玩此言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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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师指点之益

    唐彪曰:人之为学,第一在得明师。明师不必同处一堂讲解经义、改阅文章者也,或经年一晤,片言数语指点大概,谓某经讲说好,某史评断好,某古文时文佳选也,不可不读,某古文时文庸选也,不必著眼,则一日指点,受益已在终身。故明师不必同堂,亦有益也。然宇宙之内,不乏名贤,时加廉访,必得其人。千里问业犹嫌其晚,乃人或畏其名高而不敢近,或以地远而惮从游,或吝小费而不欲就正,宁甘学术卑陋,老死而无成。呜呼!此岂天之限人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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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蒙宜分馆

    唐彪曰:予观少年,未尝无天资胜者,亦未尝无勤学者,然皆学问荒落,无所成就,因反复细思,而知其弊。由于已冠、童蒙同一馆,而先生兼摄两项学徒也。吾婺往时经蒙分馆,经师无童子分功,得尽心力于冠者之课程,故已冠者多受益;蒙师无冠者分功,得尽心力于童蒙之课程,故幼童亦受益。今则不然。经蒙兼摄,既要解《四书》,解《小学》,解文章,选时艺,改会课,又要替童子把笔、作对,写字样,教读书,听背书,虽有四耳目四手足者,亦不能矣。况今时有习武一途,馆中或间一二习武者,更增解武经、选策论诸事矣。而犹未尽也,先生与试者又要自己读书,则虽有八耳目八手足者,亦不得完诸课程矣。于是先生尽置大小学生课程于度外,亦势不得不然也。是以学生虽至二三十岁,或己进学,而本经未及解,安望其学有成就乎?至于诸经、《通鉴》、古文诸要书,学生亦未经目睹可知矣。然则为父兄者,欲教已冠子弟,必多方觅已冠之友为一馆;欲教幼童,多方觅幼童为一馆。为人师者,亦当以成就学徒为心,倘得子弟课程完全,父兄亦必加厚束脩,得名得利,有何不美,而必欲苟且从事,使名利两失,且误人子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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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师不宜轻换

    毛稚黄曰:凡欲从师,始须加慎,如既得其人,则不可轻换,数换师者烦而鲜功。盖彼此习业章程互异,而后师亦多翻前师之案以自见长,纷更不一,将使学者工夫愈纷错也。古人每一师以终其身,虽千里负笈而不惮远者,良为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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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生少则训诲周详

    唐彪曰:塾师教授生徒,少则工夫有馀,精神足用,自然训诲周详,课程无缺,多则师之精力既疲,而工夫亦有所不及,一切皆苟且简率矣。故生徒以少为贵也。虽然,生徒既少,必当厚其束修,使先生有以仰事俯育,始能尽心教诲,不至他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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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法要务

    唐彪曰:教法严厉,乃至烦苦之事,实先生所不乐为。然先生欲求称职,则必以严为先务,不然,学问虽优,而教法过于宽恕,使弟子课程有缺,终非师道之至也。
    唐彪曰:凡书随读随解,则能明晰其理,久久胸中自能有所开悟。若读而不讲,不明其理,虽所读者盈笥,亦与不读者无异矣。故先生教学工夫,必以勤讲解为第一义也。
    唐彪曰:凡同馆所读之书文,一半相合,则诸人可以同解同听,先生自然工夫有馀。若所读之书文人人各异,每人需一番讲解,则不特先生工夫无暇,却力量亦有所不及。然此必先生虚心细察,与有学识者商量,确知何书何文当读当解,宜先宜后,确有成见,然后使学生课程不甚参差,庶几讲解简省,而学生受益多也。
    唐彪曰:先生教童子之法,其根基全在正二月间,此时宜屏绝外务,专心致志开导督责,令学生读书字句分明,课程悉循法度,此后训诲工夫俱易为力矣。又曰:学生前师手中所读之经书全不成诵者,后师多不令其温习,此甚非教诲之善法,亦非忠厚长者之道也。必也于初入学时,悉令其开明前此读过之书于每册中,或令学生背半或令背三分之一,以验其生熟。《四书》本经半日皆可背毕,甚不费工夫,不当以难视之也。生则先宜令其温习,不必授生书。一则能知学生之底蕴,则教诲易于成功;二则可免不肖子弟避难就易,止温其熟者,竟置其生者,以致长大经书不能成诵;三则经书既熟,可免学生终身之怨;四则我乐补前师之所不足,后日之师亦必乐补吾之所不足,此又感应必然之理也。此项系为师者至要工夫,不可忽视也。

    唐彪曰:夫子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父兄苟不购觅好书与子弟诵读,先生必宜再三开导鼓舞之,令之购觅,无刻本者必宜令其借抄。不然,当读者既无其书,将以何者为资益学问之具?此实先生必不当漠视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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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读书分少长又当分月日多寡法

    唐彪曰:童蒙初入学,先令读《孝经》、《小学》,继读《四书》本经。如资钝,或父师教无善法,本经读毕,年已长大,不得不读时文,以图进取,馀经俟文艺明通后补读可也。如资颖,本经读毕,年尚幼冲,则当如古人分月用工之法,以一月读诸经,一月读时艺,读文读经,每日俱当带三进或五进,每进当加读遍数,如幼时带书之法始佳。每日带记表判,或记诗。俟时艺读少充,再将经与史分月读之,古文与时艺分日读之。所以宜如此者,以时艺多虚词,经史乃实义,惟胸中有实义,乃能发为虚词。又古文法详笔健,远过时文,故读经史古文,则学充识广,文必精佳;不读经史古文,则腹内空虚,文必浅陋。且经史之益,更在身心,读之其用又不止于作文已也。人之不读经与史者,每汨没于多读时文,若不多读时文,自有馀力及诸经史,其理固甚明也。
    徐聚五曰:近见习举业者,本经之外,馀经皆用删读法:《尚书》删十之二,《诗》、《易》删十之三,《礼记》、《春秋》删十之五。虽不应如此,然举予以取功名为急,力不能多读,势不得不从乎简乎简约也。
    唐彪曰:子弟七八岁时,正课之馀,宜令读判。其读之法,一判日读十遍,期以十日之后始背,必能成诵,数年诸判可读毕矣。继此又当读表,一表日读三遍,期以一月后始背,必能成诵,数年诸表可苟完矣。至于温法,则三日一判,十日一表,循环温习,未有不记者。凡事刻期求熟则难,纡缓渐习则易。且幼时记性优,能永记,乘时早读,至为良法。况读此则平仄明,音调熟,诗赋之理半在其中矣。策论读法,亦当推此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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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父师当为子弟择友

    唐彪曰:人知成人之士,咸赖朋友切磋,而不知童蒙无知,尤须朋友训诲。如一馆之中,得一勤学学长,先生工夫精力不及之处,学长少佐助之,则诸生多受其益,而每日之课程皆不虚然。此学长非先生与父兄有心招致之,恐不能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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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损友宜远

    唐彪曰:一堂之中偶有一极不肖弟子,或博奕纵饮,或暗坏书籍,或离间同堂,或己不肯读书,而更多方阻人致功,一堂之中皆为其扰乱。子曰:“毋友不如己者”,不如己者尚宜远之,况如此之甚者乎!为父兄者,当时加觉察,如有此,必宜求先生辞之。父兄或不知,同堂之士宜会同上白父兄,转求先生辞之。不然,宁避之而他学,盖所害不止一端,不得不远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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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劝学

   《迪幼录》曰:“凡事乘少年鞭功,事半功倍,年过二十,功倍而效止半矣。”陈白沙曰:“今人姑息自恕,不思进学,乃谓过今日尚有明日,殊不知过一日无一日也,徒至老大而伤悲,岂不晚哉!”
    郭开符曰:维昔之人笃志好学,囊萤映雪,何惜阴若此;悬梁刺股,何牢苦若此。今有明窗净几之乐,而无负薪挂角之劳;有朝饔夕飧之供,而无三旬九食之苦。昼则宴游,夜则鼾卧,嗟嗟!白驹过隙,老大徒悲,追悔壮龄,恨无及矣。
   《警枕书》曰:“有志之士,纵不能日新,犹当月进,不能月进,犹当岁益。”
    柳屯田《劝学文》云:“父母爱其子而不教,是不爱其子也;虽教而不严,是亦不爱其子也。父母教而不学,是子不爱其身也;学而不勤,是亦不爱其身也。是故养子必教,教则必严,严则必勤,勤则必成。学则庶人之子为公卿,不学则公卿之子为庶人。”
    徐白谷曰:骐骥天下之疾走也,一日而千里,若伏枥而不驰,则蝼蚁过之矣。鹍鹏天下之捷飞也,瞬息而千里,若戢翼而不奋,则鹪鹩过之矣。士之当学,何以异是。
    诸匡鼎曰:匡衡好学,邑有富民,家多书,衡为之慵作而不取其值,日愿借主人书读耳,遂得博览群书。袁峻家贫无书,每从人假借抄写,每日自课必五十纸,纸数不足则不止。予谓古人贫而好学,或慵作借读,或假借抄写。每见今之世家子弟,家藏书籍汗牛充栋,而狗马声妓饮博交游之好,往往从而闻之,四子之书经年不及一披览,真可叹哉!
    丁菡生曰:徐广好读书,年八十犹岁读《五经》一遍。若夫少年,经书一岁尚不能周,可愧极矣!
    张师云:有家务人,当择古文一册,时艺一册,经书二册,偷闲便读一过。若期拟闭户一月二月,一意读书,如何能得。恐“期拟”二字,瞬息间又了一年也。
    丁菡生曰:记性日拙,家事日多,三复斯言,仰天浩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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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字画毫厘之辨

    字画之辨,介在毫发,形体虽同,音义迥别。揭其相似者并列相形,俾一目了然,庶免鲁鱼之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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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师善诱法(下卷)

(一)童子初入学

    王虚中曰:六岁且勿令终日在馆,以苦其心志,而困其精神。书易记、字易识者,乃令读之,其难者慎勿用也。初间授书四句,若未能尽读,且先读前两句,稍熟令读后两句,稍熟然后通读四句。初时如此,日久则可以不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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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童子最重认字并认字法

    唐彪曰:凡教童蒙,清晨不可即上书,须先令认字,认不清切,须令再认,不必急急上书也。何也?凡书必令学生自己多读,然后能背。苟字不能认,虽欲读而不能,读且未能,乌能背也?初入学半年,不令读书,专令认字,尤为妙法。
    唐彪曰:先生教读书不过五六遍,至多不过十馀遍止矣,而童蒙心散,不会用心,先生教彼时,彼心已不在书,不过随先生之口述而念之。资性钝者,既到案头,一句且不记,任先生催促,彼终不读,非不欲读也,不识字也。在童蒙幼稚无知,但畏书之难读,疾书如仇,而不知由于不识字之故,在先生更不深思,但咎学生之顽拙,骂詈仆责交加。而不知由于己不教令识字之故。噫!所谓方枘
音锐,榫也圆凿孔也,两不相入也。若先教令认字,字既能认,虽教三遍四遍,彼到案头,亦能按字口诵,读至百遍外,虽甚拙者,亦能记能背矣。
    唐彪曰:余子正心,自六岁入学,因书不成诵,三岁历三师,至四年无可如何,不复易矣。其岁则甲寅也,因兵乱避居山中,适有朱雨生设帐其地,因令就学从游。至五月,所读新书不减于前三载,且于前三载不成诵之书,无不极熟。彪敬问其故,答曰:“吾无他术,惟令认字清切而已。令郎非钝资,止因一二句中字认不清,故不敢放心读去,则此一二句便不熟。因一二句不熟,通体皆不成诵矣。”又尝试验之,童蒙苟非先生强令之认字,必不肯认。认过而仍忘者,苟非强令之来问,必不肯问。止皆先生所当知者也。彪思读书在认字,甚为浅近,何以前三师皆见不及此,乃知甚明之理,未经人指出,未易知也。
    唐彪曰:教童蒙泛然令之认字,不能记也。凡相似而难辨者,宜拆开分别教之。......如戍戍臣臣微微之类。凡见易混淆之字,即当引其相似者证之,曰此宜分别熟记者也,如此始能记忆,无讹误遗忘之患矣,此教认字之法也。更有令彼复认之法:将认过之字难记者,以厚纸钻小隙,露其字,令认之;或写于他处令认之。倘十不能认六者,薄惩以示儆,庶可令其用心记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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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授童子书法

    唐彪曰:教授童子书,遍数虽少,无害也,但宜极缓,令童蒙听得句句分明,看得字字周到,到案头未有不能读者。若授之急疾,如自己读书之状,学生不但眼看未到,耳听亦且未明,勉强随声,既不知字句为何物,安望其到案间能自读也。
    唐彪曰:每见童蒙读书,一句之中,或增一字,或减一字,二段书或上截连下,或下截连上,此皆先生未曾与之讲明句读与界限道理,以致学生颠倒混乱读之。若先生将句读道理讲明,则自然无增字减字之病;将界限处用硃笔画断,教令作一截读住,则自无上截连下、下截连上之病。又有极长之句,原不可加读点,但学生幼小,念不来,亦须权作读句加读点,则易念也。一册书中,定有数处至难念者,然能知其中有界限,有差别,则亦易读。苟不能知,纵读多遍,亦不成诵。如“子路问闻斯行诸”一章,每见童蒙读此章,多混乱不清,因不能记。为先生者,遇此等书教读时,宜细细开示学生:前是夫子教由求之言,次是公西华问夫子之言,后是夫子教公西华之言。第一界限是“闻斯行之”止,宜划断作一截读住;第二界限是“敢问”止,宜划断作一截读住;第三界限是“故退之”止,宜划断作一截读住。又如“知虞公之不可谏”一节,原分六段,有六界限,可指划断作六段读之,自然易记。苟不分清,求其不错乱也难矣。差别者如两孟书中,“五亩之宅”凡三见,而三处字句不同;“尧以天下与舜有诸”一章,万章述问与孟子所说,字多不同;“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一章,舜荐禹之辞与禹荐益之辞,文义大段同而字多不同。此等不同处,有学识者方能分别,在童蒙则不能,愈读愈乱,不开示之,无由明白,开示之,自然易读易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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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童子读书温书法

    屠宛陵曰: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量其资能读二百字者,止可授一百字,常使精神有馀,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
    唐彪曰:古人读书,必细记遍数,虽已成诵,必须满遍数方已。故朱子云:“读一百遍时,自然胜五十遍时;读五十遍时,自然胜三十遍时也。”
    唐彪曰:欲学生书熟,必当设筹以记遍数,每读十遍令缴一筹。一者书之遍数得实,不致虚冒;二者按期令缴筹,迟则便可催促督责之;三者筹不容不缴,则学生不得不勤读,以早完课程。殆一举而三善备矣。
    唐彪曰:凡幼学,本日所读书但随其资之高下,令读之若干遍,必满其数,能背固佳,即不背,亦可次日加读若干遍,亦必满其数始背,背毕,将二日前书加读若干遍,三日前书加读若干遍,均令满数,然后总背。生则示儆,讹别字以角圈标记之,然后授生书。此读书带理书之法也。凡书倩朋友先背,后送先生背,则纯熟而无讹误生涩矣。
资有高下,授书有多寡,故遍数之繁简,宜因人而定,不能尽拘一例。斟酌变通,必使与资相合,方善也。    
    王中虚曰:凡书中有难读之句,摘出多读数十遍,则通体皆易熟。读书知断续顿挫之法,则书之神情透露,不但易熟,而且易解。
    唐彪曰:学生读过之书,资钝者以三十行为一首,资颖者以四十行为一首,俱于其行下划断,以为每日温习之定额。
三十四十行之下画一小画,三百四百行之下画一曲尺画。书头之上,以“理 、温、习、熟”四字为纲,加圈以记其温过之次数。如第一次书头上记“理”字,二次“理”字上加一圈,三次又加一圈,四次加尖角圈,第五次记“温”字,六次七次八次加圈如前 。九次记“习”字,十次与十一、十二次加圈如前。十三次记“熟”字,十四、十五、十六次加圈如前 。此温书标记之法也。以上温书,虽也三十、四十行为率,若资性悬绝,犹当因资增减,不宜执定其数也 。
    唐彪曰:凡学生背书,必使其声高而缓,先生用心细听,则脱落 讹误之处了然于耳,然后可以记其脱误,而令其改正。若声轻而且速,则不及察矣。又有书不能背,倩同堂之人哄然读书,以乱师之听闻者;又有书不能背,将所读之书或书之掌中,或书于片纸 ,偷视而背者。凡此诸弊,为师者亦当时时觉察也。
    唐彪曰:温过之书宜作标记。不作标记,或多温或少温,淆乱无稽,书之不熟,皆由于此。且有不肖弟子 避难就易,反温其熟者,置其生者,故标记不可少也。更宜置课程簿,五日一记,如初一至初五日读某书起至某书止,温某书起至某书止。童蒙不能记者,先生代为记之,庶免混乱无稽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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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读书讹别改正有法

    唐彪曰:书有不识字而读讹别者,亦有识其字而读讹别者,在读者俱不自知,先生须用心审听,如有之,急令改正。然一人之听闻恐有不及,宜遍示诸生曰:“尔诸生谊属朋友,凡读书有讹别者,正当互相指点。”即令其于讹别字旁加一角圈为之标记,庶几读到其处,触目动心,自能改正矣。
    唐彪曰:童子读《易经》,九三多读六三,六四多读九四,上九多读上六。若先生讲明阳九阴六之故,由于每卦卦画而来,则学生胸中了然,自不至于误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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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童子读注法

    毛稚黄曰:《四子书》定当读注,所谓圣经贤传相辅,而不可阙者也。况功令以遵注为主,岂可妄寻别解。然注苦繁多不能尽读,读之以简要为主。删繁举要,取其必不可去者,而后存焉。大略《学》、《庸》注存十之八,《论语》注存十之四,《孟子》注存十之三。注之所重在乎义理,名物训诂非紧要所关,及盘错易误者,则悉删之无碍也。又曰:注有与经文背者,如“慎”字,宋儒因避孝宗讳作“谨”字,《大学》“必慎其独”,而注云“必谨其独”之类;又如《孟子》“可以速而速”四句,本是“速久处仕”,而注云“久速仕止”之类。有倒意者,如《论语》“行人子羽修饰之”,注“增损”二字,“损”本训“修”,“增”本训“饰”,则当云“损增”之类,义虽无差,而虑读者反因注致误,故间加改定,以经正注,非欲与紫阳牴牾也。又有误者,如《孟子》“或劳心”六句,皆古语,而注云四句之类,宜改正。注词有数见者,则存此去彼,如“慎独”注已见于《大学》,则于《中庸》可以删去之类。有见于经文者,如“大夫有赐于士”一段,详《孟子》文,则于《阳货章》注可以删去之类。有阕疑者,如孔子原无朝聘之事,则于《执圭章》注“孔子”二字,可以删之之类。读注之法,虽不尽此,然大概已略具矣。
    或问于金正希曰:“读书必须读注,此自然之理也。然大文与注字形既大小不伦,兼有删抹,故错综难看,资钝者不能读,奈何?”答曰:“此当先读大文,读毕再取注另读,自易记矣。”又问曰:“读注不连文本,不几莫辩为何章何节之注欤?”答曰:“习举业之人,亦有不读注者,彼于先生讲解之后,将注多番玩索,久久 亦能记忆,临作文时,‘吾日三省’注,必不混入‘导千乘章’,彼独非大文读毕之后加工看熟者欤?彼于读毕,彼第加功多看,尚能熟记,不至混乱。岂读毕之后加功另读,反不能记,必至讹误欤?举此一思,无可疑矣。”
    唐彪曰:余每闲游诸乡塾,塾师每言资钝者苦于读注,余意于经书读毕之后,将注另自读之。有一友极非余言,谓本文与注 必宜连读,始能贯合,不然恐彼此不能无误。余不能决,及观欧阳永叔读经法 、程端礼先生分年课程,九经皆先读正文,后读传注;又观金正希本文与注分读法,乃信余非偏见,盖有先我行之者 矣。可惜者浅人不知此理,于学生本文既熟之后再读注者,不将注 另读,又将大文连注读之,承接之间,处处皆非熟境,乌能使成诵也。又有弟子,大文与注原分读,而师又令之合温者,尤失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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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古人大文与注分读法

    程端礼曰:童蒙入学,先读《小学》、《大学》、《论语》、《孟子》、次读《中庸》、《孝经》,次读《羲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周礼》、《春秋》并三传。以上诸书,先读正文。自六岁入学,约用八九年之功,至十五岁诸经正文皆可读毕。自此当读《四书》之注,次读诸经之注,读毕讲解之后,自此宜看史鉴,读各项古文。
    欧阳修曰:立身以力学为先,力学以读书为本。今取《孝经》、《论语》、《孟子》、《六经》,以字计之,《孝经》一千九百三字,《论语》一万一千七百五字,《孟子》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周易》二万四千一百七字,《尚书》二万五千七百字,《诗》三万九千二百三十四字,《礼记》九万九千一十字,《周礼》四万五千八百六字,《春秋》《左传》一十九万六千八百四十五字。止以中才为准,若日诵三百字,不过四年半可毕。或资钝减中人之半,亦九年可毕。其馀触类而长之,虽书卷浩繁,第能加日积之功,何患不至。谚曰:“积丝成缕,积寸成尺,寸尺不已,遂为丈匹。”此言虽小,可以喻大,尔辈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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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四书》正文大注小注字总数

    唐彪曰:《大学》正文及大注内外注,共五千四百七十四字,《中庸》正文及大注内外注,共一万二千七百五十七字,二《论》正文及内外注,共七万零六千七百三十六字;二《孟》正文及内外注共二十万零六千七百四十九字。今备载其字数,以便加功有准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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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觅书宜请教高明

    唐彪曰:天下书虽至多,而好者极少。朱子《读书歌》云:“好书最难逢,好书真难置。”即如《四书》讲章,何止数百家,其好者能有几家。故人欲读一书,宜问有学者何为善本,得其指点书名,方可购求。不然,误觅庸陋之书,卤莽诵读,我之学问反为其所卑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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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背书宜用心细听

    唐彪曰:凡学生背书,必使其声高而缓,先生用心细听,则脱落讹误之处了然于耳,然后可以记其脱误,而令其改正。若声轻而且速,则不及察矣。又有书不能背,倩同堂之人哄然读书,以乱师之听闻者;又有书不能背,将所读之书或书于掌中,或书于片纸偷视而背者。凡此诸弊,为师者亦当时时觉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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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读书总要

    唐彪曰:“有当读之书,有当熟读之书;有当看之书,有当再三细看之书;有必当备以资查考之书。书既有正有闲,而正经之中,有精粗高下,有急需不急需之异,故有五等分别也。学者苟不分别当读者何书,当熟读者何书,当看者何书,当熟者何书,则工夫缓急、先后俱误矣。至于当备考究之书,不备则无以查考,学问知识何从而长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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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童子学字法

    何士明曰:书字乃最切要之务。考试之日,倘字不佳,又兼差错涂抹,纵是锦绣文章,亦不动人爱慕矣。
    唐彪曰:写字重在执笔,执笔之法全在掌虚指活。今童蒙初学书,势必藉先生运笔,若不将物撑于童子手中,必将五指捏拢,后欲放开,令掌虚指活,难之至矣。为之计者,莫若将小轻圆木,或缝就小布团如鸡子样者,令童蒙握手中,然后先生运笔,庶指与掌俱活动,而年长字易工矣。    
    王虚中曰:童蒙初入学,止宜写两字,不得过多。两字端正,方可换字。若贪字多,变难成就矣。
    唐彪曰:余在越中,见童蒙字式正格中书大字,旁缝书小字,此法极佳。盖单学大字,则后日能大书而不能小书;单学小字,则后日能小书而不能大书,均各有病,惟此法则两得之也。又年稍长者,其字式每行大小皆四字,止书一字以为式,其余三字皆令自书。盖写一字为式,则有成法可遵,馀令自书,则不得不用心临摹求肖矣。
    唐彪曰:书法最难,可为程式者能有几人?若先生字不佳,字式何妨倩人代书。若畏人笑,不请人书,是为自欺。若东家因其请人书字式而轻先生,则大非矣。盖先生优劣不在乎字也,其优劣在教法之善与不善,学生之受益与不受益耳。
    唐彪曰:书字下笔有次序,不可紊乱,紊乱则字难工。然其法须幼时讲究,方能记忆。童子入学一二年之后,先生将此写成字式,令其取法,习而熟之,则功省而效倍矣。诸法具在,采列于后:
(略,参见P174
    此运笔先后法,字虽无几,法可类推,习而熟之,则心有圆机,手无滞笔,举一可概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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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童子宜歌诗习礼

    王阳明曰:教童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盖以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挫之则衰萎。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沾被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剥落,则生意萧索,日就枯稿矣。故凡诱之歌诗者,非但发其志意而已,亦所以泄其跳号呼啸于咏歌,宣其幽抑结滞于音节也。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今人往往以歌诗习礼为不切于时务,此皆末俗庸鄙之见,乌足以知古人立教之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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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童子讲书复书法

    唐彪曰:童蒙七八岁时,父师即当与之解释其书中字义。但解释宜有法,须极粗浅,不当文艺雅深晦。年虽幼稚,讲解日久,胸中亦能渐渐开明矣。
    唐彪曰:子弟年虽幼,读过书宜及时与之讲解,以开其智慧。然须专讲其浅近者,若兼及深微之书,则茫乎不知其意旨,并其易者皆变为难,不能解矣。更有说焉:书虽浅近,若徒空解,犹未能即明其理。惟将所解之书义尽证之以日用常行之事,彼庶几能领会、能记忆。王虚中曰:“宜取《孟子》书中易解者先言之。”
    屠宛陵曰:先生讲书,至有关德行伦理者,便说与学生知道,要这等行才是好人;有关修己治人、忠君爱国者,便说道,你他日作官亦要如此。
    唐彪曰:先生与初学讲书,如讲上论既毕,且不必急讲下论,宜复将上论重讲。盖年幼资钝者,初讲一周,多未领略,惟经再讲,始知梗概,然后可以令彼复讲。不然,虽解犹不解矣。凡教初学,全在使之胸中开明,真实有得。若泛然仅从眼角耳轮边过,终属茫然,甚无益也。
    唐彪曰:先生止与学生讲书,而不令其复书,最为无益。然每日既讲书,而又令复书,则工夫过烦,先生之精力亦不能副。惟将前十日所讲书于后五日令复完,复书之日不必讲书。人或嫌其工夫稀少,而不知其得益良多。其间错解者可以改正,不解者可以再解,不用心听全不能复者,可以惩儆之,开导之,功莫善于此。
    唐彪曰:凡经书文章既解者,必宜令学生复解,始肯用心参究,不然,模糊错误居大半矣。盖子弟少时自欺者多,口云能解,实则不能,不令之复,乌知其实哉。余尝与十五岁童子解文数十首,解且再问之,辄应曰能解,余信之,偶令复数篇,则半是半非,全不得文中神气,毋惑乎拙于作文也。因尽取解过者俱令之复,就其误解者改正之,过月馀更令之复,则领略无误矣。自此,作文渐见条理,甚矣复解之不可已也。文章尚不可不如此,而况经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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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童子读古文法

    唐彪曰:初学先读唐宋古文,随读随解,则能扩充才思,流畅笔机,较之时艺为益更多。若读而不解,不明其义,将焉用之。其周、秦、汉古文神骨高隽,初学未能跂及,宜姑后之。虽然,秦汉古文少时亦可诵读,惟讲解取法则宜先以唐宋古文为易于领略耳,然读不必多,留其馀力以读周、秦、汉古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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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童子读文课文法

   唐彪曰:凡事试验者方真,凭臆断者多无当也。如幼童入手,莫善于成、弘、正、嘉四朝之文,人谓其与时趋太远,童子不宜读者,皆未试验而臆断者之言也。余至亲二人,一学文五年,一学文六年,而文理皆不能明通。代思其故,何以余少时学文仅一年而即条达,彼何以学五六年而不明通,意必其从近时之文入手也。问之果然。余以宜读先辈之文语二人,并语其师,师与徒皆大笑,以余为妄。余曰:此非余一人之臆见也,前辈熊次侯、陆稼书、仇沧柱、陆雯若、何屺瞻诸先生,皆大赞成、弘、正、嘉之文,皆谓童子必宜读,岂尽无稽之言耶!吾岂欲害汝辈者哉!何不勉强试之,如果无益,弃去未晚也。又再三劝告之,且劝其所作之文,亦如先辈简短样,乃勉强行之,不半年而文理条畅矣。一友天资高迈,其设教也,虽极幼初学,亦以高深之文授之,自以为教法尽善,然诸弟子竟无文艺条达者。语人曰:“余弟子尽不成才,奈若何?”余闻言,急趋而语之曰:“君以高深之文令初学读,是犹责十馀岁童子,而令之肩百斤之担,行五十里之途,此岂易能之事乎?即君少时天资虽敏,能读此解此否也?”于是恍然自失,曰:“吾误矣,且忘己之本来面目矣。”于是急仅弟子改读先辈之文,而诸弟子之文艺顿进。他日登堂谢曰:“君真余之大恩人也。向微君直言,吾几误杀人子弟矣。”
  唐彪曰:子弟人人皆有可造之资,苟教得其法,一二年文理必能条达。乃有五六年犹未条达者,皆其父师害之也。夫父师岂欲害子弟哉?缘其无有远大之识,欲子弟速成,谓先辈之文与时不合,虽读之终当弃去,又当更读时文,多费工夫耳,不知此最陋之见也。盖学问工夫,必非一截可到,若不分层次致功,欲其速成,必反至于迟成,资下者甚且至于终不成。且先辈之文,气体谨严深厚,非浅近不可扩充者,加读时艺以参之,便沛然不可遏抑,如酒母之串水,厚使之薄,少使之多,甚易易也。虽诵读在幼时,而获益在中晚也。此其故原非无识之人所能知也。
  唐彪曰:今人最恶者,成、弘先辈之起讲,谓寥寥数句,与时式大不相符。不知虽与时不符,然简短朴直。短则不须曲折,朴则不须词采,易学也。近文讲体长曲折,多须词采,难学也。幼童一者不能学其曲折,二者未多读时文、古文,胸中空乏,无所取资,不能自撰词华,此幼童所以与之不相宜也。凡童子读文,但取其易学,易学则易条达,不合时式无害也。由条达而再学时式,岂有终不能之理,乌可因一起讲简短之故而弃去之,闭塞其真捷之门路也。今人文厌先辈之承题过长,不知先辈非不知体裁而漫为者也。盖题有宜承领上文者,大半当在承题内,先辈认得体裁真确,多在承题内领上文,所以长也,非无谓也。余已发明其理于制艺体裁卷中,参考而细思之,始知其章法之美善矣。
  唐彪曰:先辈之起讲起比,多一气贯串,不可截断。童子学文贵于二者并作,不宜分开。计其词句之多寡,不过如今人一长起讲也,易为也。童子学破承,必待其稍知法则,然后要学讲比。学讲比亦必待明通后,然后可学。全篇苟不如此,欲速成功,不循次序,文理必不易成就矣。
  唐彪曰:幼童读文,贵分层次,故必读成、弘、正、嘉之文六七十篇,以为入门之路。此四朝文者,制艺之鼻祖,读此方知体格之源流也。此第一层也。过此宜读近时平易之文百篇,多方选择,不可谓平易中无精佳不朽之文也。此第二层也。上二层必宜选有用之文,如学问、政事、伦纪、品行等题为妙。过此须读精细深厚之文六七十篇,亦须雅俗共赏者,高深过于正则者不相宜也。此第三层也。以上三层,皆宜读一二句。短题题长,题未能领略,骤读无益也。或疑小题读之太多,不知单句题中,如“为政以德”、“约之以礼”、“修己以敬”之类已是极大之题。多读于此时,即可少读于后日也,可相通也。过此可以读搭题矣,约略其数还过三十馀篇,此第四层也。过此则可以读长题矣。童子读文必宜分其层次,先易后难,方有进益,混乱致功,不分先后,是深害之矣。
   唐彪曰:小题最难得佳,虽大名公之作亦不能无弊病,必改去使归尽善,读之方益。制艺非圣经贤传,改何嫌于 僣乎!
  唐彪曰:童子开手,宜先读有用之文,如学问、政事、伦纪、品行之类,则有文料可以取资,不然,腹空之至,将以何物撰成。文艺读百篇之后,稍有文料。又当知作文巧妙,不尽在于书理,每题各有作法一类,不读数篇,则不能周知题窍,故又贵以作法分类致功,使诸题作法尽为我知,无有遗漏,则胸中有主.重叠无益之文可以不多读矣。法已详于《读书作文谱》第八卷中。
  唐彪曰:童子某时读某类文,即宜以其类命题课文,最佳法也。
  唐彪曰:为人师者于弟子之文,或有未是,无志怠学者必当督责之,其勤学好胜者但当指示所以不佳之故,不宜深咎之,恐反阻其进机,惟令之如法致功,自有日新月异之益矣。
  唐彪曰,童子学识疏庸,作文时题中所有实义,先生宜与之讲明,如“学而时习之”,题内有致知力行诸义。又凡题有轻重虚实,我虽明教之,而文终属彼自作,故言之无害也。不然,题义不明,将一日工夫、心力俱付之无用,岂不甚可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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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改文有法

    王虚中曰:阅童子之文,但宜随其立意而改之,通达其气脉字句,极能长发才思。若拘题理而尽改之,则阻挫其才思,已后即不能发出矣。
  唐彪曰:先生于弟子之文,改亦不佳者,宁置之。如中比不可改,则置中比,他比亦然。盖不可改而强改,徒费精神,终不能亲切条畅,学生阅之,反增隔膜之见。惟可改之处,宜细心笔削,令有点铁成金之妙,斯善矣。善学者于改就之文或涂抹难阅者,宜将自己原本照旧誊清,先生改者亦誊于侧,细心推究我之非处何在,先生改之妙处何在。逾数月,又玩索之。玩索再四,则通塞是非之故明,而学识进矣。
  唐彪曰:为人师者,门人既众,评改课艺甚耗精神,疏率则学者不受其益。今设简捷之法,令弟子将文自加细点提掇过渡,出比对比皆自划断,则阅者可省思索之劳。推之衡文较士者,阅文多卷,神志易昏,遇幽深淡远,或章法奇变、或句调错综之文,恐多误阅。观风季试依此行之,可以减幕士,速工程,且无误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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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童子宜学切音

    唐彪曰:人止知四六之文重在平仄,而不知散体古文、八股制艺亦重之也。平仄微有不调,词句必不 顺适,意虽甚佳,无益矣。梁素冶曰:“初学属对时学调平仄,此一件工夫最重而不可忽。”盖名言也 夫。夫欲调平仄宜兼学切音,切音之理苟有师传,功甚简易。童子正课之外 ,学之月馀,即能成就,实无妨于举业。乃父师多不欲教之,致令作文音韵不调,语多涩拗,既不利于功名,甚且读书多讹字,而出语尽别音,又不免为明人所非笑也。
    唐彪曰:武林胡克生高弟杨可进,莆十龄,三十六母下韵字无不能背,随举二字即能切一字,而丝毫无误。彪屡赞之。克生曰:“无难也。君事烦无暇教幼子若孙,苟令来就学,余代教之 ,十日之间,当令如杨子。”切音之学,易至此也。
    唐彪曰:《毛诗》者,商、周之乐章也,所重在音韵,习诗者惟叶韵读之,始能得其神理,而益我之性情。孔子曰:“《诗》可以兴”,盖谓此也。今人平日即不习切音之学,于 《诗》中当叶何韵之字,皆不能知,故教弟子诵读,不得不舍韵而从字。澺!圣人以声音能移人之性情而有乐,故以《诗》之有音韵者 宜节之。今读《诗》不从韵而从字,韵且未叶,安能令人兴起乎?全昧读《诗》之理矣。然欲知韵,又不可不知切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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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教学杂条

  唐彪曰:古人学问并称,明均重也。不能问者,学必不进。为师者当置册子与子弟,令之日记所疑,以便请问。每日有二端注册子者,始称完课,多者设赏例以旌其勤。一日之间,或全无问与少一者,即为缺功,积数日,幼者夏楚儆之,长者设罚例以惩之,庶几勤于问难,而学有进益也。
  唐彪曰:子弟聪明有志者,可以责扑骂詈愧耻之,使之激励精进;愚玩无志者,督责之则彼益自弃,而安于下流,无上进之机矣,惟故加奖誉,并立赏格鼓舞之,或踊跃向往之心生,未可知也。观古人为政,必赏罚并行,乃能致治。则知父兄教子弟,神机妙用,亦在奖励鼓舞与督责兼行也。
  唐彪曰:凡幼时所读不朽之文,慎勿谓已入胶庠,所需皆大题,竟可委而去之也。佳文极难,当其选时,不知去几许心力而后获此。贻之子孙,得见至精之文,不为无益之文所误,甚有裨也。
  唐彪曰:读书作文,全藉精力。少年伉俪之后,父师宜多令之馆宿,则房帏之事简,精力足而神气精明,所学必成。不然,精力既衰,神明先已昏暗,兼之读书作文,不能刻苦用工,乌能深造自得,所学有成。《易》云:“七日来复。”古人少时以此为限,宜仿此意行之,庶几可也。
  唐彪曰:题之大小,不可以字句之多寡分也,有句多而题反小者,有句少而题反大者。且长题易做,短题难做。如“夫子温良恭俭让”一句,较“夫子至于是邦”一章;“君子无终日之间违仁”一句,较“富与贵”一章,孰难孰易,当必有能辩之者。惟少时未及读长题之文,故长题到手,殊属艰难。若曾诵习,熟悉其体裁法度,虽初学者亦能为也。初学读小题二百篇后,竟取大题读之,则学充、识广、笔健,文必愈工,后日工夫,又可简省无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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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不习举业子弟工夫

    唐彪曰:习举业者甚寡,不习举业者甚多,愚意不习举业之人,必当教之读诸古文,学作书简论记,以通达其文理。乃有迂阔之人,以文理非习八股不能通,后又以八股为难成就,并不以此教子弟;子弟亦以八股为难,竟不欲学。于是不习举业者,百人之中,竟无一人略通文艺者。噫!文理欲求佳则难,若欲大略明通,熟读简易古文数十篇,皆能成就,何必由八股而入。试思未有八股之前,汉晋唐宋,恒多名人,其文章之佳,实远过于有明,又其时百家九流能通文艺者甚多,又何尝皆从八股而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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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村落教童蒙法

    唐彪曰:穷乡僻壤之人,能识数百字者,十人中无一人;能识而又能书者,数十人中无一人,岂果风水浅薄,资质鲁钝至是哉?只缘蒙师在其地训学者,徒悬空教之读书,而不教之认字,与多写字故也。盖穷乡之教子弟者,十人之中,不过一人。此一人之教子弟,久不过二年三年,暂不过期年半载。童蒙即读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彼焉知宇宙作何解说,明德新民作何解说,此等书义,于何处用得着也!在书馆时,亦有背得数句者,废学之后,宇宙洪荒字,明德新民字,认不得者甚多,亦何取乎能背书哉?惟教之认字,与多书字,则实受其益。或曰:“认字要矣,多书何谓乎?余曰,穷乡之人,亦有能识数百字者,若令之执笔书写,则一钩一直,有所不能。盖幼时未曾专心学字,手不惯熟也。为之父兄与师者,每日六时,但令二时认字,二时学书,则虽在馆之日无多,年长之后,亦必能识字而兼能书矣。”馀功令学算法,为益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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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结束  最后修正更新:2008年5月25日

    我国最早的教学法著作是《礼记·学记》,从教与学的关系中提出了教学论,为此后的教学法理论奠定了基础。而《家塾教学法》则是我国第一部以“教学法”命名的教学法著作,唐彪以“教学法”命名其著作,是对教和学两者关系的明确化。我国现代教育专家陶行知也认为“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而在教学生学”,透彻地说明了教学法的本质。

 

本网注:《家塾教学法》之《读书作文谱》准备录入,待续,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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